2010年6月18日上午, 勞務公司經理親自將一本房產證交到了職工龍德勝手上.此時的龍德勝終于喜笑顏開,等待了十幾年的房產證終于拿到手中.
事情還要從1997年說起,那年公司進行房改售房,市荷塘區文化路7號2棟501號房屋產權所有人朱良才因工作調動,于1999年9月經公司領導和政府相關部門同意辦理了退房審批手續,當時房屋產權屬公司所有.那年龍德勝因為經濟不太寬裕,沒有購買公司的房改房,一直租住在501號房。公司領導考慮到他的實際情況,經會議決定按房改政策出售與他,但是由于種種原因,該房的房產證一直沒有辦下來。為了解除職工的后顧之憂,根據總公司領導的指示,勞務公司經理洪連文下定決心,一定要盡快幫其辦理房產證,于是從今年3月份起,開始他歷時90多天的勞苦奔波, 功夫不負有心人,終于在本月為他辦好了房產證.
這是一件讓職工十分欣慰的事,是公司領導心系民眾、為民眾辦實事的典范。龍德勝表示:謝謝市政領導!謝謝洪連文經理!